出自柯南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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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本頁面涉及對劇集中案件犯人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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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無特別說明,本頁面介紹的是日本刑事訴訟法上的逮捕制度。
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請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編第六章有關「拘留」的規定。
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逮捕」相似的日本刑事訴訟法制度,請在互聯網上查找「勾留」。
本頁面的介紹僅供參考。相關具體法律問題,請諮詢法律專家。站方和作者不對本文提供內容產生的任何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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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頁面的說明
表格的總結可能並不完整,歡迎按既有格式作出補充。
為了不使敘述的時間範圍過大,本頁面僅介紹日本「新刑事訴訟法」存在同名、被完全替代的「舊刑事訴訟法」。的內容。這部法律於1949年1月1日施行,足以滿足對《名偵探柯南》的說明需要。
對於特別刑法,列明法律和罪名;對於刑法典罪名,僅列出罪名。
未註明犯罪形態的均為既遂。

根據日本《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逮捕分為一般逮捕、現行犯正在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人。逮捕和緊急逮捕。

一般逮捕需要事先簽發逮捕狀,緊急逮捕需要事後立刻補發逮捕狀(在不能補發時需要立刻釋放嫌疑人);而對於現行犯,任何人都能直接對嫌疑人加以逮捕。

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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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劇集中,警察要求犯人與其前往警局的行為不是逮捕。逮捕亦非刑事案件的必經過程。
本章僅介紹劇集中明確表示逮捕的情況。

一般逮捕

原版 拆分版 劇集標題 案由 被逮捕人 備註
118 124-125 浪花連續殺人事件 強盜殺人 沼淵己一郎 通緝犯
205-206 220-221 本廳刑事戀愛物語3 強盜致死 鹿野修二 /
911 966 來自目暮警部的委託 殺人 舞濱龍二 出現逮捕狀。
逮捕地點:舞濱龍二家中
簽發法院:東京地方裁判所
1058 1115 賴在警察局的男子 殺人 香月陽介 出現逮捕狀。
逮捕地點:警視廳瀨分台警察署
逮捕時間:9月29日17:00
簽發法院:東都裁判所(劇中虛構法院)
簽發法官:田村麻衣
逮捕經辦人:大熊健太郎
引致經辦人:福西將士
送致手續經辦人:大井涼平
接收送致經辦人:前田知桂里

緊急逮捕

原版 拆分版 劇集標題 案由 被逮捕人
980 1037 完美犯罪指南 教唆[注 1] 濱中操
1102 1160 赤牛與3個福男 殺人 福元俊晴[注 2]

現行犯逮捕

原版 拆分版 劇集標題 案由 被逮捕人
980 1037 完美犯罪指南 殺人未遂 和田龍實
1102 1160 赤牛與3個福男 妨礙執行公務 福良一

在發現嫌疑人時,如其此時實施了其他犯罪行為,使用現行犯逮捕的方法能更及時地控制嫌疑人,其在手續上更為簡潔,且不必承擔緊急逮捕可能的不予簽發逮捕狀而不得不釋放嫌疑人的風險。劇集中多次使用了這一手法。

原版 拆分版 劇集標題 主案由 逮捕案由 被逮捕人
M1 計時引爆摩天樓 放火、違反《爆炸物取締罰則爆発物取締罰則》等 違反《爆炸物取締罰則爆発物取締罰則 森谷帝二
M2 第14號獵物 殺人、傷害、略取、違反《爆炸物取締罰則爆発物取締罰則》等 殺人、傷害、略取[注 3] 澤木公平
263 282-285 大阪雙重謎案
浪花劍士與太閤之城
強盜殺人 違反《刀槍管制法銃刀法=銃砲刀剣類所持等取締法,槍炮刀劍類持有等取締法》、殺人未遂 槽屋有弘等
殺人 殺人未遂 脅坂重彥
321-322 346-347 消失的綁架逃逸車 以贖金為目的的略取日本《刑法》上將綁架區分為以暴力、脅迫等強制手段的「略取」和以欺騙、誘惑等間接手段的「誘拐」、殺人 妨礙執行公務、傷害 北山吾郎
1016-1017 1073-1074 單軌電車狙擊事件 殺人 殺人未遂 鮫島拓郎
1027 1084 窗簾的另一側 殺人 違反《刀槍管制法銃刀法=銃砲刀剣類所持等取締法,槍炮刀劍類持有等取締法 國分優子
1091 1149 女生聚會謎案 盜竊未遂 侵入建築物 蒙面緊身衣盜竊團

注釋

  1. 該逮捕原因存在問題,參見該集柯學科普
  2. 本集高木對該嫌疑人的用詞是「逮捕」,但由於不屬於一般逮捕和現行犯逮捕,只能歸屬於緊急逮捕中。但是,本集中並無緊急逮捕的緊迫性,與多數劇集中要求嫌疑人前往警局的「任意同行」緊迫程度無異,然而高木為其戴上手銬,姑且歸類於此。
  3. 劇中此處原文為「拉致」。